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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目前位於某某公司,由目擊者轉述................,(玩的跟真的一樣)
之前就說過本公司是瘋人院,瘋人一堆,
今天陳小姐與林小姐吵架,
陳小姐一直用言語+手指指著罵林小姐,終於........
林小姐向前衝,用腳一踹;
陳小姐也不甘勢弱反擊,
而林小姐抓住他的頭髮不放,(站上風)
終於在林董與同事的阻擋下,停止打罵!
陳小姐嘴巴還在罵,邊罵邊打119,叫警察來!
警察果然盡職,5分鐘內抵達公司;
陳小姐嘴巴還一直嘮嘮叨叨說要驗傷要告林小姐;
警察說「小事用和解就好了,但陳小姐堅持要提告訴」
總歸一句:惹熊惹虎不通惹到恰喳某,瘋耶
本公司的確是瘋人適合來的地方!耶害
任職快三年看見二次打架(而且都是女生們對打喔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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