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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目前位於某某公司,由目擊者轉述................,(玩的跟真的一樣)

之前就說過本公司是瘋人院,瘋人一堆,

今天陳小姐與林小姐吵架,

陳小姐一直用言語+手指指著罵林小姐,終於........

林小姐向前衝,用腳一踹;

陳小姐也不甘勢弱反擊,

而林小姐抓住他的頭髮不放,(站上風)

終於在林董與同事的阻擋下,停止打罵!

陳小姐嘴巴還在罵,邊罵邊打119,叫警察來!

警察果然盡職,5分鐘內抵達公司;

陳小姐嘴巴還一直嘮嘮叨叨說要驗傷要告林小姐;

警察說「小事用和解就好了,但陳小姐堅持要提告訴」

總歸一句:惹熊惹虎不通惹到恰喳某,瘋耶

本公司的確是瘋人適合來的地方!耶害

任職快三年看見二次打架(而且都是女生們對打喔!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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